伊川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、伊川新奧燃氣有限公司、伊川華燃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:
根據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調整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562號)、《關于調整天然氣跨省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561號)和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調整我省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》(豫發(fā)改價管〔2019〕201號)文件精神,為落實國家天然氣增值稅率調整政策,經研究:自2019年4月1日起,我縣城區(qū)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.03元。具體為:第一階梯(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)銷售價格由現行的2.55元/立方米調整為2.52元/立方米,第二階梯(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)銷售價格按與第一階梯1:1.3的差率由現行的3.32元/立方米調整為3.28元/立方米。
天然氣公司接文后,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,嚴格執(zhí)行價格政策,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,自覺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2019年4月19日